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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岛总统的产生方式
一、       冰岛政治发展简史:

    1.      冰岛自从脱离挪威的控制之后,有两百多年靠农耕和渔业为生的太平日子。
    2.       公元930年维京人建立了Althingi,就是冰岛今日的国会,同时也是全世界最早的国民大会 (national assembly),在1930年时庆祝了它诞生千年的纪念日。
    3.       公元13世纪,冰岛成为挪威的殖民地,这个时期也被称为冰岛的黄金时期。冰岛人在当时用维京语写下的北欧英雄故事到今日还广为流传。
    4.       在1380年冰岛又被丹麦统治,直到1944年才脱离丹麦,宣布建立冰岛共和国。


二、总统的任期:

    1.        冰岛总统任期四年﹝CON3﹞,连选仅能连任一次。
    2.         总统任期始自就职当年的8月1日至四年后的7月31日截止,选举在现任总统任职第四年的6月或7月举办。﹝CON6﹞
    3.         冰岛的上一次选举是在1996年夏天 (ps.2000年因仅有一名总统候选人,故未办理总统选举)。

※与中华民国总统制之比较﹝整理:刘业馨﹞
* 宪法增修条文第二条第六项:总统、副总统之任期为四年,连选得连任一次。

三、总统的产生方式:

    1.        冰岛总统由全体公民直选,以获得最多票数者为当选。采取秘密投票,最低投票年龄为18岁。总统候选人须经过1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人数之联署提名。若为唯一候选人,则不须经投票过程必然当选。有关总统候选资格及选举方式的进一步相关条文将经立法程序加以修订,提议总统提名联署人应按全国之分区人口比例来分配。﹝CON5﹞
※与中华民国总统选制之比较:
    * 宪法增修条文第二条第一项:总统、副总统由中华民国自由地区全体人民直接选举之,自中华民国八十五年第九任总统、副总统选举实施。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应联名登记,在选票上同列一组圈选,以得票最多之一组为当选。
* 最低投票年龄:20岁
    2.         任何超过35岁、符合居住地的规定,并且有投票资格的公民都可以参选总统。﹝CON4﹞
* CON45:中华民国国民年满四十岁者得被选为总统、副总统。

    3.         总统在宣誓就职时应公开宣誓将遵守冰岛宪法,国会及国家档案管理机构应各自保有一份宣誓内容的副本。

四、冰岛总统的职权:

    1.        总统为国家元首,对外代表冰岛共和国。
※与中华民国总统制之比较:
* CON35:总统为国家元首,对外代表中华民国。

    2.         总统可依法律规定任命政府官员,亦可令他所任命的官员去职。
* CON41:总统依法任免文武官员。
* 宪法增修条文第二条第二项:总统发布行政院长与依宪法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员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无须行政院院长之副署。
    3.         总统可以将官员转调到另一部门,但必须符合薪水并没有减少的前提,而且依法律规定即将被调职的官员可以在调职或退休(并领合理的退休金或退休俸)间做选择。

    4.         议会 (Althingi) 和冰岛的总统一同执行立法权。依据宪法及其它法律,总统和其它政府官方人士一同执行行政权。
* 我国总统无直接立法权﹝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第三项:立法院每年集会时,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

    5.         总统不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责。执行总统权力的所有人士亦不用负责。

    6.         总统委托首相负责行使他的职权。

    7.         共和国总统可宣布议会休会一段时间,惟一次不得超过两星期,一年不得超过一次。但是议会可以允许总统不遵守此项法律的规定。若议会休会,总统可在紧急必要时再度召开议会;或者大部分议员要求再度召开议会时,总统有义务要这么做。

    8.         总统可以宣布解散议会。
* 我国总统有“被动”解散议会权:
    1. 当立法院提出之不信任案通过后十日内,行政院院长得呈请总统解散立法院。
    2. 总统于立法院通过对行政院院长之不信任案后十日内,经咨询立法院院长后,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总统于戒严或紧急命令生效期间,不得解散立法院。﹞

    9.         总统可向议会提交法案或草案。

    10.      若是总统拒绝一条法案,则此条法案便无效。但是若状况许可,此法案便可以诉诸秘密公民投票,以决定是否通过或否决。若被否决,这条法案便无效,否则便可保留它的效力。

    11.      紧急情况之下,总统可在议会休会时颁布法律。然而,像这样的法律必须不抵触宪法才生效。当议会一开会,这些法律必须马上送交议会追认。若议会不同意,或者是重新集会后六星期内尚未完成程序,则此条法律失效。若总统呈交的是预算案,且议会已经通过当年的预算,则此预算案亦无效。
* 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二条第三项:总统为避免国家或人民遭遇紧急危难或应付财政经济上重大变故,得经行政院会议之决议发布紧急命令,为必要之处置,不受CON43之限制。但须于发布命令后十日内提交立法院追认,如立法院不同意时,该紧急命令立即失效。
* 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第六项:总统于立法院解散后发布紧急命令,立法院应于三日内自行集会,并于开议七日内追认之。但于新任立法委员选举投票日后发布者,应由新任立法委员于就职后追认之。如立法院不同意时,该紧急命令立即失效。

    12.      若有充分理由,总统可以中止正在处理的刑案或已宣判的刑罚。总统有权同意赦免及特赦。然而,总统不能开脱首相的刑罚或者是弹劾,除非经过议会同意之。
* 我国宪法第40条规定:总统依法行使大赦、特赦、减刑及复权之权。

    13.      议会应该常态性的在首都Reykjavik集会,但在特殊情形之下总统可命令议会在冰岛的另外一个地方集会。

    14.      总统不可成为议员或者在任何公家机关或私人企业工作。

    15.      国家协调会 (State Council) 由冰岛共和国总统及首相组成,总统担任主席。任何法律或重要的政府施政决策应该送交国家协调会的主席,也就是总统。
* 我国国家安全会议由总统担任主席。

    16.      在大选过后,总统必须在十周内召开议会。每年议会的会期由总统宣布召开。

    17.      总统可根据固有惯例同意免除他自己或其它政府官员的税。

    18.      总统对法案或行政措施的签名认可,在经过一位部长副署之后立即生效。
*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总统依法公布法律、发布命令,须经行政院长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长及有关部会首长之副署。

五、冰岛总统的弹劾 :

    1.        除非议会同意,任何人不得对总统提出犯罪的控告。

    2.         总统不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责。
※与中华民国总统制之比较:
* 宪法第52条规定:总统除犯内乱或外患罪外,非经罢免或解职,不受刑事上之诉究。
* 宪法增修条文第二条第十项:立法院向国民大会提出之总统、副总统弹劾案,经国民大会代表总额三分之二同意时,被弹劾人应即解职。 

六、冰岛总统的罢免与去职:
 
    若有四分之三的议员投票决议举行公民投票,决定是否免除总统职位,且公民投票赞成的人又属于多数,则总统必须于任期届满之前去职。公民投票必须在议会通过公民投票两个月内实行。直到公民投票结果揭晓之前,总统不得在议会通过的这段时间之内执行总统的义务。如果公民投票结果总统不用去职,则议会必须马上解散,举办新的选举  [CON 11]
※与中华民国总统制之比较:
* 宪法增修条文第二条第九项:总统、副总统之罢免案,须经全体立法委员四分之一之提议,全体立法委员三分之二同意后提出,并经由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总额过半数之投票,有效票过半数同意罢免时,即为通过。
                  
六、冰岛总统的缺位与继任 :

    1.        总统如在任期届满之前辞职或死亡,新任总统应由选举产生,并接任至前任总统任期届满当年(第四年)的七月31日止。[CON 7]

    2.         总统如因故缺位,或因疾病、滞留国外等因素无法履行统治责任时,首相、国会总理以及最高法院院长应代行总统职务。首相应出席会议。当遇到意见分歧时,以多数决。[CON 8]
※与中华民国总统制之比较:
* 宪法增修条文第二条第八项:总统、副总统均缺位时,由行政院院长代行其职权,并由人民直接选举新的总统、副总统,继任至原任期届满为止。
* 宪法第51条:行政院院长代行总统职权时,其期限不得逾三个月。
* 宪法增修条文第二条第七项:副总统缺位时,由总统于三个月内提名候选人,召集立法院补选,继任至原任期届满为止。


八、冰岛现任总统简介



   President of Iceland Mr. Ólafur Ragnar Grímsson 
1.     Ólafur Ragnar Grímsson 于1996年六月当选冰岛共和国的第五任总统,2000年在无竞争的情况之下连任。
2.     Grímsson先生拥有政治学的博士学位,他曾担任冰岛大学教授、国会议员,于1988至1991担任冰岛的经济部长,并曾任People’s Alliance Party的党主席。
3.     Grímsson先生在就任总统后曾多次访问美国及加拿大,包括在1997年访问华盛顿并晋见当时的美国总统Clinton及副总统Gore,并前往美国西部和加拿大的Manitoba省,拜访当地的冰岛后裔。

九、冰岛首都(Reykyavik)简介:
   
冰岛的首都也是国会(Althingi)集会的地方,因此做个简略的介绍。
冰岛首都雷克雅未克(Reykjavik)位于冰岛西部法赫萨湾东南角、塞尔蒂亚纳半岛北侧,是冰岛最大的港口城市,西面临海,北面和东面被高山环绕,受北大西洋暖流影响,气候温和,7月份平均温度11℃,1月份-1℃。全市有人口109763人(1999年12月统计)。 
  雷克雅未克始建于874年,1786年正式建城,1801年为丹麦统治当局所在地。1904年,丹麦承认冰岛内部自治,雷克雅未克成为自治政府所在地。1940年纳粹德国占领丹麦,冰岛和丹麦关系中断。1944年6月,冰岛正式宣布解散冰丹联盟,成立冰岛共和国,雷克雅未克成为首都。

雷克雅未克地处北极圈附近,拥有许多温泉和喷气孔,传说公元9世纪人们来此定居时,远远就看到岸上升起袅袅“白烟”,便误把温泉里蒸腾的水气认作烟雾,称此地为“雷克雅未克”,冰岛语意为“冒烟的城市”。由于这里地热资源丰富,冰岛人早在1928年,就在雷克雅未克建起了地热供热系统。后经过不断钻探、扩建,已在全市铺设了370英里长的热水管道,首都10个区的热水来自4个地热区,此外还建立了10个自动化热水站,为全市居民提供热水和暖气。这些能源每年可节约开支几十亿冰岛克朗。由于地热能为城市的工业提供能源,因此人们在这里看不到其它城市常见的锅炉和烟囱。雷克雅未克天空蔚蓝,市容整洁几乎没有污染,故有“无烟城市”之称。每当朝阳初升或夕阳西下,两面的山峰便现出娇艳的紫色,海水变成深蓝,使人如置身画中。雷克雅未克市内建筑布局匀称,没有摩天大楼,住房小巧玲珑,且多涂成红红绿绿的颜色,在太阳的照射下,五彩斑斓,色彩纷呈。主要建筑如议会大厅、政府大楼等均沿市中心风景秀丽的特约宁湖而建。夏天,碧蓝的湖水中,成群的野鸭游来游去;冬季,孩子们在冰冻的湖面上滑冰嬉戏,别有情趣。 


雷克雅未克是全国政治、商业、工业和文化中心以及重要渔港。政府各部、议会、中央银行及重要的商业银行均设于此。该市的工业约占全国的一半,主要有鱼类加工、食品加工,造船和纺织等。航运在该市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有客、货班轮通往世界各地。距离雷克雅未克47公里的凯夫拉维克机场是冰岛的国际机场,有定期的
   ▲背景灰色大楼即为冰岛议会
航班飞往美国、丹麦、挪威、瑞典、德国和卢森堡等国。雷克雅未克的冰岛大学是全国唯一的一所大学,建于1911年,是一所包括文学、自然科学、神学、法学、经济学和医学的综合性大学。市内还有5家出版社和许多书店,有可容纳700人的国家剧院,还有规模不大但别具风格的历史人文博物馆、国家画廊、茵那尔雕塑博物馆等文化机构。此外,还有国营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全国性大报《晨报》、《人民意志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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